5月20日,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明確“531”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
2025年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以下簡稱136號文),要求“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為確保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全鏈條生態穩定,進一步緩解項目各環節參與單位并網壓力,推動陜西省分布式光伏有序友好發展,針對陜西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531”并網需求,計劃采取限發的方式開展并網工作,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明確項目范圍。自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已備案(自然人戶用按報裝時間),但因接入點可開放容量不足尚未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梳理項目清單。各區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匯總屬地內符合條件的項目清單(附件1),5月21日前,由市級匯總報備至省發改委。
3.有序開展并網工作。5月23日前,項目投資主體應與屬地區縣發展改革局簽訂限發并網承諾書(附件2)。5月31日前,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依據陜西省發展改革委提供的項目清單,協同項目投資主體完成限發并網工作。具體限發比例應結合電網承載力現狀,由各區縣發展改革局與屬地供電公司協商確定。
4.穩步優化限發比例。限發并網的項目,由各區縣發展改革局梳理分析,組織屬地供電公司統籌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用電負荷增長情況、各類調節資源開發條件和電網改造技術經濟性等因素,穩步壓降限發比例。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