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山西平遙縣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文件指出,以下區域禁止安裝屋頂光伏項目:
(1)縣城鎮開發邊界(經濟技術開發區除外)內的建筑。
(2)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區、傳統村落、旅游景區等范圍內的建筑。
(3)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建筑。
(4)鐵路、高速公路、國道沿線的建筑。
(5)其它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
文件明確,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以安裝戶用光伏為由,違規轉讓、倒賣因光伏發電產生的綠電指標、碳匯指標。
嚴禁出現非用電主體的投資主體違規以自然人名義進行備案,騙取補貼、逃避稅收。
原文如下:
平遙縣能源局關于做好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個人: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結合我縣實際,初步擬定了《關于做好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按照有關工作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起止時間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各相關單位、個人可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pyxnyjbg@163.com。聯系電話:566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