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印發《創新支持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促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容指出,陜西省內的虛擬電廠運營商將需求側可調節負荷、分布式電源、獨立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聚合后形成虛擬電廠,作為整體參與電力市場。虛擬電廠運營商是虛擬電廠建設、運營和組織的主體,是虛擬電廠市場權利義務、聚合資源調度響應管理以及涉網安全管理等的主要責任主體。
虛擬電廠與其他經營主體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按照市場規則依法、合規、公平參與電能量交易、綠電綠證交易、輔助服務市場及容量市場等各類市場化交易,實現協同調度并承擔偏差結算和不平衡資金分攤等相關費用。
內容還指出,虛擬電廠現階段主要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獨立儲能等調度未直接調管的分布式資源和具備負荷調節能力的市場化用戶。聚合資源應為具有電網企業獨立戶號、在電力交易平臺注冊的市場主體。由調度機構直接調度管理的發電及儲能資源不納入聚合范圍。
虛擬電廠在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開展購售電業務,應具備售電公司資質,電力、電量數據具備日96或24時點分時計量與傳輸條件,聚合資源總調節容量不低于5兆瓦,且單個電網現貨市場出清節點(初期為相關33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母線,下同)調節容量不低于0.5兆瓦,持續調節時間不低于1小時。
已參與市場交易的虛擬電廠,其聚合資源主體發生經營主體市場注銷、機組退役關停轉讓、電源或儲能裝機容量變更、用戶擴容或減容、其他關鍵技術參數變更等影響虛擬電廠調節能力的,應重新進行能力測試。通過測試的虛擬電廠及其聚合資源主體應配合同步辦理市場注冊信息變更手續。
虛擬電廠退出及保底售電啟動條件,參照《售電公司管理辦法》、《陜西電力市場保底售電機制實施細則》執行。虛擬電廠被取消市場交易資格或強制退出的,虛擬電廠運營商與聚合資源主體已簽訂尚未履行的購售電合同次月起終止履行,聚合資源主體可以與其他虛擬電廠或售電公司簽訂新合同。已進入市場的發電類、獨立儲能類資源與主體簽訂新聚合合同前,無合同月份按照“不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現貨市場,作為價格接受者,按所在節點實時市場出清均價結算。
鼓勵各市(區)結合電力保供、新能源發展、關中控煤等需求,利用區域源網荷儲資源優勢,選取典型性、代表性方向開展實踐探索,打造一批技術先進、響應精準、商業模式創新、可復制推廣的精品示范項目,引領陜西省虛擬電廠項目建設發展,全力支持陜西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