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南寧發改委、南寧農業農村局發布《關于申報 2025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關于推進廣西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的通知》(桂發改能源〔2024〕870號)文件,下達南寧市2024-2025年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規模43萬千瓦。另外,《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支持南寧市賓陽縣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有關意見的函》單獨下達賓陽分散式風電建設規模不超過8萬千瓦。合計共下達南寧市分散式風電指標51萬千瓦。
通知還指出,為集中資源、提升管理效率,每個縣(市、區)、開發區應優選開發主體,原則上不超過2家(不含市本級企業和村集體經濟企業),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不作要求。
企業可以單獨或以聯合體形式進行申報。單獨申報的,要求申報企業需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公司;以聯合體申報的,每個聯合體成員單位最多不能超過兩家。
不得強制要求項目開發捆綁產業,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項目的不合理投資成本,不得擅自提高項目申報核準的門檻。
通知明確,一是從建設方案發布之日起,項目需在9個月內完成核準,核準后2年內全容量建成投產,逾期未能投產的項目調出建設方案。
二是嚴格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違反相關監管要求的,南寧市發改委將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懲戒。
三是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千方百計加快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項目實施,對于轄區內項目無法按期申報核準和項目建設緩慢的縣(市、區),南寧市發改委將在下一輪建設指標安排中給予統籌考慮。
通知如下: